实验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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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严把实验指导教师聘任关,选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、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进入实验教学一线,确保实验教学质量。

      实验课教学采取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负责制。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进行试讲试做,建立起老教师对新教师的“传、帮、带”制度,实行了集体备课,规范了教师授课行为,确保教师能够全面完成教学内容,达到教学目的, 保障了教学行为的一致性和实验教学质量。

      中心主任和主讲教师经常不定期检查实验教学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。建立期中、期末评估制度,建立实验教学效果评价机制,定期向学生调查实验教学效果,对学生反应的问题及时解决、及时反馈。中心还将实行毕业生对实验教学效果的评价反馈,促进实验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教学水平的提高。

      成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,教学督导组由教学名师、教学能手及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离退休教授组成,定期和不定期对实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比,按实验教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,对实验准备、实验状态、实验改革和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。

     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标准,如: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师授课质量的评价办法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课程设计教学质量标准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认识(生产)实习教学质量标准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实验教学质量标准、j9九游会《课程设计质量评价表》、j9九游会《实习与实训质量评价表》、j9九游会《实验教学评价表》等。